在整理書架時,一張泛黃、邊角脆弱的剪報從書本中滑落地上。 那是1995年7月14日《東方日報》「探射燈」專題的內容,這則報道在網上無法尋找得到,但它卻是真實存在的歷史。
看著剪報上模糊的字跡,我的思緒瞬間被拉回三十多年前。 報道講述的是香港第一宗肺部移植個案,一位年輕女子患上了罕見的淋巴管平滑肌增生症,肺功能只剩正常人的十分之一,24小時依賴氧氣,醫生斷言她只剩六個月壽命。 就在她幾乎向命運低頭時,一位16歲男孩在交通意外中腦幹死亡,他的家人強忍悲痛,毅然決定捐出他的器官—— 一對外眼角膜、兩個腎、心臟、肝臟,還有一個寶貴的肺。 這個肺,讓年輕女子重獲新生。
「前晚八點接到醫院通知,知道可以進行肺部移植手術,當時我們一家人都十分高興,而她也表現得好雀躍。」她的父親回憶道。 報道中的每一個字,都讓我心髮熱,因為我也是器官移植的受惠者。
依靠洗腎維持生命的我。 那個聖誕節前夕,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在意外離世,家人將他的腎臟留給了我。 沒有他,我不可能看到1991年的日出,不可能陪伴家人度過36個寒暑,更不可能在今天,坐在這兒寫下這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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